日前,市政府下拔自然灾害救助补助资金1100万元,专项用于潼南、铜梁、合川、北碚等4个区受灾群众应急期救助、过渡期生活救助以及倒损住房恢复重建。该笔资金要与各区县安排的救灾资金统筹使用,实行民主评议、登记造册、张榜公布、公开发放,按照受灾群众自救能力实施分类救助。